第409章 一路走,一路杀,一路血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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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小说屋 www.xiaoshuoge.info)    脚步声渐渐地过来。

    便是宋言也察觉到了对方的存在,眸子中透出些微狐疑,这边驻扎着军队,说实话,这年头军队的名声都算不得好。

    上层的蛀虫贪墨大量钱粮,那下面的官兵就不得不想办法筹集军饷,粮草以自救。

    如何筹集?

    自然是向百姓借。

    几乎每一个州府的府兵,每一支边军,都有筹粮队。

    所谓筹粮队,便是假冒强盗,劫掠来往商贾,甚至是血洗村落。

    兵祸一词,指的绝对不仅仅只是异族,异国。

    正是因为名声糟糕,所以寻常百姓见着军队往往是如遇猛虎,面色狂变之间逃之夭夭,生怕一个不小心便被兵匪削了脑袋,劫了银两。

    像道士这般,遇到军营居然还敢靠近的,绝无仅有。

    距离更近了一点,宋言便瞧得清晰,那人生着一张很容易给人亲近感的胖脸,跟常人印象中得道高人仙风道骨的形象完全不同。虽身穿道袍,但那布料细腻绵密,一看便知价值不菲。手中拂尘,腰间玉佩,更是做工精巧,当的上是一件艺术品。

    洛天璇倒是没有什么担心的,这道士实力虽然不错可也只有九品,在宗师面前终究是掀不起多大风浪。

    “哈哈哈哈……”

    人还未至,笑声先来。

    “天璇丫头,好久不见,自长姐口中听闻你肺痨已经治愈,舅舅我本还有些不信,现在看起来气色的确是比之前好了不少。”声音落下,人也已经到了跟前,视线从宋言身上扫过,很快便落在洛天璇身上。

    声音温润。

    言语间也是颇为亲密。

    宋言亦是眉头一挑,舅舅?

    洛天璇的舅舅,那岂不是洛玉衡的兄弟?

    再看这一身道袍的打扮,莫非便是传说中神龙见首不见尾,虽出身皇族,却只知求仙问道的福王殿下?

    洛天璇也有些讶然,盯着面前的男子看了半响,似是逐渐和记忆中的形象重迭,这才福身一礼:“天璇见过舅舅。”洛天璇的语气中多少带着一些疏离,只是该有的礼仪倒也没有落下:“还记得上次见面天璇只有九岁,还要多谢王叔寻来的人参,天璇那段时间倒是好过了不少。”

    九岁时,福王曾到洛家做客。

    带的礼物便是一箱子老山参,都是有些年份的。

    说是洛天璇因着肺痨的缘故,身子骨孱弱,弄一点人参可补脾益肺。

    只不过人参虽是好东西,但对肺痨实在是没什么用处,咳血反倒是愈发严重了。最后这些人参是被洛天阳当萝卜给啃了。

    只是这福王毕竟是舅舅,人参又是价值昂贵的补品,倒也不好意思说的太过直白。洛天璇虽不擅和人交往,却也不至于不通人情世故。

    福王便喜滋滋的:“有用就好,有用就好,也不枉本王当初一番辛苦,为了了寻这些老山参,本王可是在深山老林里面呆了半年,蚊虫毒蛇,虎豹豺狼都遇到了不少。”

    “不管怎样,能恢复便好。”这样说着,视线才转移到宋言身上:“这便是你的相公吗?”

    宋言也起了身,行了一礼:“见过福王殿下。”

    福王上下打量了一番:“倒是个俊俏的小伙儿,配得上我家丫头,行了,本王行事向来不拘礼法,用不着这么多繁文缛节。”

    宋言笑笑,并未言语。

    眼前这福王,虽然看起来随性大气,不拘小节,可宋言还不至于单纯到真以为这就是这样一个人。毕竟,洛彩衣被绑架的事才过去没多长时间,而幕后指使之人,很有可能便是福王的王妃孔念寒。至于这件事,究竟是孔念寒个人私自行动,亦或是在福王授意之下,那便不得而知。

    这般身居高位者,你看到的只会是他想给你看到的一面。

    恰在这时有几个巡逻的士兵正向着这边走来,一人怀里抱着干柴,一人抓着两个火把,一人手里还提着一只松鸡,一只灰兔。

    “侯爷。”那几个兵卒看起来喜滋滋的,一人扬了扬手里的松鸡,已经洗剥干净,祛除了内脏:“巡逻的时候弄到的,侯爷晚上没怎么吃东西,要不要垫垫肚子。”

    宋言哈哈一笑:“也好。”

    “生火。”

    当下便有两个士兵,迅速将干柴架起,树叶铺散在柴火下面,火把引燃,没多长时间一堆篝火便燃了起来。宋言也寻来一根松枝,直接将灰兔和松鸡从中间贯穿,架在火堆上。

    洛天璇安静的坐在石头上,手掌支撑着下巴,笑吟吟的看着。

    不知怎地,她总觉得相公和这些士兵厮混在一起的时候是最开心的,脸上的笑也是最舒服的。

    “侯爷,小心小心,这边烤糊了。”一个士兵着急忙慌的去抓棍子上的松鸡,不想浪费了这样的美味。

    宋言便抬起一脚,随意踢了过去:“滚,这样焦黄焦黄的才更好吃,莫要指手画脚,否则待会儿鸡屁股归你。”

    “嘶,侯爷,你刚刚撒上去的是什么,真他娘的香。”

    “香就香,什么叫真他娘的香,不带个娘,张老三你他娘的就不会说话是不是,要文明,懂不懂?”

    篝火的旁边一片喧嚣。

    福王亦是面带微笑,就这样静静的看着。

    他可是很清楚的,这些士兵可是洛天枢,洛天权一直负责招募,管理,训练的备倭兵,被宋言带出来才几日时间,便已经如此熟稔了吗?

    多少是有些缺少了规矩。

    将军没有将军的威严,士兵没有士兵的臣服。

    与其说他们是将军和士兵,不如说是一群瞎胡闹的伙伴。

    也不知过去了多久,福王轻轻叹了口气,脸上的表情略微有些无奈,心中的一些疑惑,已经有了答案:他已经明白宋言麾下的士兵,绝对不是自己能染指的。

    “行了,看到你们都很好,我就安心了。本王还有事,便不陪着你们胡闹了。”

    随意摆了摆手,福王便起身离去,他的时间很宝贵,从来不会在没有结果的事情上浪费。

    来的突兀,走的随性。

    仿佛大老远的过来,就是为了打个招呼。

    偏生这样的事情发生在福王身上,居然谁也不觉得奇怪,毕竟传说中的福王,本就是这样放荡不羁的性格。

    潇洒自如,倒还真有几分世外高人的风范。

    便在这时,宋言拿着一只烤好的鸡翅膀走了过来:“怎么回事儿?”

    洛天璇秀眉蹙起,摇了摇头:“不知……应该没什么事吧,至少刚刚,整个过程,福王没有展现出半分敌意。”

    没有敌意吗?

    或许,针对彩衣,当真是孔念寒的个人行为?可那又是为了什么?

    亦或者,这个男人能够完美控制住自身的情绪?

    如果是这样,这位福王殿下,怕是比想象中的还要难缠。

    至少,不是宋鸿涛那样的废物能比的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噗嗤。

    海西雪原。

    刀身入肉的声音。

    一股粘稠的血箭迸射而出,四周地面被染上一团猩红。

    鲜血融化着积雪,又迅速被寒气冻结,化作猩红的冰晶,月光的映照之下,熠熠生辉,仿佛红宝石一般艳丽。

    肌肉虬结的胳膊用力收回,失去刀身支撑的身体软倒在地上,一只手还死死的压在心口,但这毫无用处,鲜血依旧顺着手指缝汩汩而出,没多长时间倒在地上的人便已经失去了声息。

    四周……

    刀剑在碰撞。

    战马在嘶鸣。

    人们在嚎叫,在咆哮。

    完颜广智剧烈的喘着气,他毕竟不是完颜广翰,战场上厮杀并不是他的长项。

    胳膊火辣辣的疼。

    那地方被人劈开了一条半尺来长的伤口,皮肉外翻,火辣辣的疼。然,对于海西雪原上的勇士,每一条伤口,每一道伤疤,都是荣耀,是勋章。

    放眼望去,厮杀已经逼近尾声。

    舔了舔龟裂的嘴唇,瞧见面前一匹失去主人的战马,正躁动不安的在原地打转,完颜广智忽地咧开嘴巴,露出满口大黄牙,下一瞬一声如同豺狼般的嚎叫,身子猛然扑了过去,一刀剁掉半个马头。

    战马高大的躯体顿时倒在地上,鲜血从脖子上喷出老高。完颜广智便凑了上去,张开嘴巴,任凭鲜血喷在脸上,喷在嘴巴,滋润着干裂的喉咙。

    当最后一个敌人被放倒,战场上没有欢呼声,有的只是噗嗤噗嗤,铁刀切割皮肉的动静。

    一匹匹战马被宰杀。

    新鲜的马肉刚刚分割下来,便迫不及待的塞进嘴巴,一时间营地中到处都是咀嚼的声音。

    便是完颜广智也不例外。

    只是,他的动作比起其他人来说,到底是要文雅一些。待到肚子填饱,完颜广智双手捧起一堆雪在脸上简单洗漱了一番,这才站了起来,深吸一口气,沉声喝道:“进食结束,所有人,带走所有能用的东西。”

    唰。

    就像是被按下了暂停键。

    咀嚼的声音戛然而止。

    整个营地六千精壮的蛮族战士瞬间停下了手中的动作,然后没有半点迟疑,吐掉了口中的马肉。

    六千人,全都在这个小部落中忙碌起来,搜刮所有有价值的东西。

    粮食。

    美酒。

    帐篷。

    兽皮。

    战马。

    甚至还有死掉的,同族的尸体。

    他们会提前将尸体分割好甚至去皮,带走的只是一坨坨,一条条猩红的肉块。

    完颜广智冷漠的看着这一切,似乎早就习以为常。背靠着一株雪松,完颜广智低垂着眸子,不知在思索着什么。唯有手放在了心口,伤口虽然早就已经愈合,可依旧时不时锥心的痛。

    思绪纷飞间,似乎又重新回到了两月之前。

    完颜广翰战死,木赤背叛。

    王庭被汉人的军队践踏。

    王妃被掳走。

    于完颜广智来说,面子,里子全都丢了个干干净净。

    在他好不容易反杀木赤之后,有不少失去了财物,帐篷,甚至是亲人的族人,便发起了对完颜广智的声讨。他们斥责完颜广智太过愚蠢,若不是他挑起和安车骨部的战争,带走王庭大部分的精锐,又何至于被汉人的骑兵踏碎王庭?

    有人要求完颜广智主动辞去大极烈汗的位置。

    更有甚者,要求完颜广智自杀谢罪。

    那时候的完颜广智刚刚杀掉木赤,整个人气喘吁吁,胸口鲜血直流,看起来非常虚弱,仿佛随随便便一个人过来,便能轻而易举的将他抹杀。

    他没有祈求宽恕。

    没有祈求再给他一次机会。

    他也没有提起自己曾经为勿吉部做出的一切贡献。

    更没有去命令随着他一起赶回部落的千名精锐。

    只是拖着几乎精疲力竭的身子……

    一路走。

    一路血。

    他走到了叫喊的最大声的那人面前,询问他是不是要杀了自己?

    完颜广智尤记得,那人被自己盯得头皮发麻,却依旧为了所谓的脸面梗着脖子说是,然后他咧开嘴巴冲着那人笑了,在那人骂骂咧咧的声音中,一刀剁掉了他的脑袋。

    王庭里的人们,估计没想到他居然还敢如此张扬,瞬间炸开了锅,而他只是不紧不慢的朝着第二个人走去。那是个身材粗壮的汉子,直接将他推到在雪地,跨坐在他身上,抓着一把弯刀想要劈开他的脑袋,他躲开了,刀子劈砍在肩膀,然后他趁机将这个汉子开膛破肚。

    肠子,内脏,流了一身。

    然后他朝着第三个人走过去。

    一路走,一路血,一路杀。

    不知什么时候,部落中反抗的声音越来越小,到最后是如同冰晶一般的安静。

    他依旧是王。

    是大极烈汗。

    他的地位,谁也无法撼动。

    自那之后,勿吉部的规矩变了。

    原本的完颜广智在女真族勿吉部中,虽说一不二,但依旧会用笑容,用粮食,来展现自己的宽仁。而现在的完颜广智,冷酷,残忍,仿佛已经浸透骨髓,他不再相信除了自己之外的任何人,即便是他的儿子,兄弟,甚至是他的女人,他只相信手里的刀。

    他不允许勿吉部中出现任何反对的声音。他说出的话便是唯一的律法,所有违背他的人,都会被毫不客气的清除,连带着家人,乃至于朋友。

    他以铁血,控制了整个部落。

    他以仇恨,掌握勇士的忠诚。

    当他走出王帐,迎面而来的便是乌压压一片跪在地上的身影。

    自此,完颜广智得出了一个结论。

    人类,都是骨子里透着贱。

    你对他好,他蹬鼻子上脸。

    你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,他就是温顺的牧羊犬。

    当然,想要继续坐在这个位子上,他必须要填饱部落勇士的肚子,若是做不到,反叛依旧会出现。

    而完颜广智所用的办法就是去抢。

    寻找一个小部落,杀光所有人,然后带走所有有价值的东西。

    就像是现在。

    一场场厮杀,也让这些战士愈发英勇,凶残,他们就像是狼群,所到之处寸草不生。若是数月之前,他麾下的士兵能像这般勇武,和安车骨之间的战争,绝不会那样惨烈。

    每每看到这些英勇的兵卒,完颜广智脑海中便会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一个名字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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