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一章:名字好听的人都不是好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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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小说屋 www.xiaoshuoge.info)    狗子经常能说出一些让人眼前一亮的话,当然,也就是让人眼前一亮而已,听完就完了,万万不敢认真按照它说的话去做。

    因为,它说的话在逻辑跟理论上都是对的。

    就是谁要是按照它说的话去做的话,估计会死的很惨。

    人呢,需要一点点欲望,需要一点点的希望,需要一点点的运气,还需要一点点的无耻,最后包裹以一点点的良心,就能愉快的活下去了,如果在这个过程中还能升官发财,那就非常的完美了。

    纯好人跟纯坏人是两个极端,非常的不可取。

    就像眼前的社火一样,还以为它烧烤玉桑是为了清理辐射,其实,人家是为了壮大自己,玉桑身上有它需要的高密度能量。

    社火成功了,也心满意足的回到龙珠里去了,狗子举着被社火烧烤后的触手,检验过后发现没有了辐射,也就回去了。

    云策瞅着玉桑被烧成灰烬的尸骨,忍不住对狗子道:“百人将,千人将,以及玉桑这样的高手,他们的内息有什么不同?

    是能量密度上的差异吗?”

    狗子道:“我以为你不关心这件事,还准备站在道德的制高点骂我一顿呢。”

    “有什么差别?”

    狗子沉思片刻道:“百人将的内息如同蛋糕,绵软,按下去就瘪了,千人将的内息如同海绵,按下去之后又会弹起,至于玉桑,他的内息是弹簧,按下去不容易,弹起来很凶猛。”

    云策笑道:“你抽了玉桑的内息,给我吧。”

    狗子许久没有回答,跟死机了一样,半天才听狗子道:“你要用玉桑的内息来消磨你的龙臂?”

    云策摇头道:“龙臂可以是工具,却不能成为我的一部分,你懂这句话的意思吧。”

    狗子又沉默不语了。

    一个人,一匹马,一只鹰沿着清水河溯流而上。

    开始的时候,三者之间的主要劳力是人,遇到一些沟沟坎坎,需要人扛着马,背着鹰跳过去,遇到难以攀登的高地,也需要人扛着马,背着鹰爬上去。

    走了三天之后,那只鹰就不怎么跟在云策腿边鸭子一般的赶路了,它跳上了枣红马的后背,蹲坐的稳稳当当的。

    再后来的时候,云策也不走路了,他也跳上了枣红马的背,在上面昏昏沉沉的任由枣红马驮着他回家。

    云策总以为自己的身体已经非常的强悍了,自从狗子开始往他的身体里灌注玉桑的内息精华的时候,他才明白,自己的身体,远没有他以为的那么强大。

    幸好,尖锐如金的玉桑内息,在跟龙臂抗衡的过程中,被社火不断的烘烤后终于变得温顺了,不过,云策一次只能融合掉一点点。

    就这一点点,就让云策原本需要用手握才能捏碎的鹅卵石,现如今,只需要两根手指,就可以把鹅卵石剪断。

    自从吸收了玉桑的内息之后,云策对自己的身体的认知就更加的清晰了,所谓内息并不是一股气,而是在短时间内让自身细胞强大起来的能力。

    百人将能调动的细胞很少,所以发挥出来的能力也不大,千人将比百人将好一点,不过也只能调动一部分的细胞,也只能让一部分的细胞在需要的时候活跃起来。

    玉桑是不同的,一念动,全身的细胞都会被唤醒,等待大脑指挥,现在,云策接收了玉桑的这点能力,一念动,全身动。

    社火再次燎烤龙臂的时候,云策就不再觉得疼痛是那么的不可忍受了,以前就是一条胳膊疼,疼痛尖锐又集中,现在好了,云策可以发动全身来对抗龙臂,疼痛就会分散全身,疼痛程度一下子下降了好几个等级。

    狗子吸取玉桑内息的时候,他的内息因为对抗辐射已经消耗的七七八八了,最后的这一点内息是他维持生命用的,如果没有这些内息保护,他早就死掉了。

    云策通过狗子得到的内息就更少了,好在,这点高密度能量可以是一颗种子,云策现在要做的就是继续积累内息。

    一旦内息多到可以如同大水漫灌全身细胞的时候,云策就觉得自己进化成了人类完全体了。

    自从觉得双手越来越有力气之后,云策就很喜欢捏东西,石块随便捏碎,树木抓一把堪比猛兽爪子,会留下深深的痕迹,吃饭的陶碗,随手就捏碎了,再一用力,陶器渣滓就变成了粉末。

    所有的变化都让云策感到欢喜。

    力量陡然增大,他需要学会如何使用这些力量,无意中捏了枣红马的耳朵一下,枣红马就痛的跳起来,一路上只要有机会,就会朝云策吐口水,以表达自己的愤怒之意。

    雏鹰就没有这些毛病,即便是被云策捏脖子快要捏死了,它也一声不吭,最多甩几下翅膀,远不如枣红马多事。

    不知不觉的,云策一行终于看到了蜿蜒盘旋在山中间的长城,这里的长城跟井口关的长城有很大的区别。

    井口关的长城是砖石堆砌成的,虽然大部分也在山上,不过因为井口关的山不高,长城看起来也就没有那么险峻。

    这里的长城是不一样的,基本上不用砖头,就是用本地产的条石堆积而成,也不知道这里的长城是如何修建成功的,一些台阶的坡度几乎达到了九十度,再看看长城以北的绵延群山,云策不明白,在这里修建长城,到底是在防御谁。

    晚上的时候,云策选择在长城上休憩,按理说只要是长城,上面就一定会有守军。当然,那是按理说,实际上,这一段长城因为地势险要的原因,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军队驻守过了,听说这道混账命令,还是长城大都督赵书下达的。

    当时可以依据的文件,便是长安大司马府下达的《精兵简政要略》。

    大汉可以裁剪的兵马有很多,比如各个州的卫军,以及刺史府的郡兵,就连很多勋贵也用国帑养着很多私人部曲。

    结果,这些人马没有被裁撤,倒是把长城守军裁撤了二十一万。

    不过,在这里不驻军,云策也没话说,因为,到了晚上,山风从山谷里吹过来,即便是已经到了花朝月,这里的寒风依旧冰冷刺骨。

    风从四面的瞭望孔里透进来,将火堆几乎吹散,火星漫天飞舞不说,风向还游离不定,一会东,一会西的没办法预防。

    枣红马虽然已经有力气了,但是精神依旧不好,虽然云策已经知道这家伙如今已然是钢筋铁骨,该给的温暖绝对不能少,于是,就给它身上裹了一条毯子,让它躲在背风的墙角休息。

    雏鹰也钻进毯子里去了,一个马头,一个鹰头目不转睛的看着云策围着火堆忙碌。

    锅里煮着肉,是云策今天抓的一头小山羊,如果今天这头小山羊不挑衅云策,把石头从悬崖上踩下来差点砸到枣红马的话,云策不会杀它的。

    现在,小山羊被剁成小块安静的躺在开水里,尽情的向水里散发自己迷人的香味。

    就在羊肉快要炖好,云策在炭火堆上把草饼也烤好的时候,有一群人沿着长城走进了云策藏身的碉楼。

    他们很自然的围着火堆坐了下来,把手伸向火堆烤着火。为首的一个白发老头还掀开锅盖嗅嗅里面的羊汤味道,他也觉得羊肉还需要再煮一会,就把盖子盖上,拿起云策刚刚烤好的草饼咬一口就朝火堆对面的中年甲士道:“我已经做完我该做的事情,也该死在这东泉关,你想好如何杀我了吗?”

    对面的甲士掀开面甲,瞅着火堆对面白发苍苍的赵书道:“箭士伏击,弩兵覆盖,力士突击,最后骑兵冲锋,你赵氏一族覆灭,就在清理之中了。”

    赵书摇摇头道:“你知道,我如今众叛亲离,为何在长安的大司马,大神官,皇帝他们都愿意给我一条活路,就算落魄回到长城,这里的守将们,也只是对我不理不睬,没有什么别的过分的举动吗?”

    甲士道:“因为大都督的名声,威望,他们不敢动手,生怕背上一个杀你的恶名,被其余长城守将们所恶。”

    伸手烤火的赵书缓缓把手收回来,瞅着对面的甲士道:“连城璧啊连城璧,他们之所以不敢动我,不是为了什么狗屁的名声一类的东西,而是因为老夫是大汉为数不多的武学大师。”

    连城璧嗤的笑一声道:“卑贱的汉人中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出过所谓的武学大师了。”

    赵书笑呵呵的道:“有还是有的,就是不多罢了。”

    连城璧听赵书这么说,就取下头盔放在火堆边上,拿起勺子,掀开锅盖,取过云策洗干净的木碗,准备装一碗羊汤驱驱寒。

    看到连城璧准备装羊汤了,愤怒的可不仅仅是云策一个,枣红马跟雏鹰的四只眼睛也逐渐变得锐利起来。

    一马一鸟在看过连城璧之后,又齐齐地把目光落在云策身上。

    于是,云策从墙角起身,在满屋子人的注视下,云策一脚踢向连城璧的脑袋。小说屋 www.xiaoshuoge.inf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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