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愿人长久,千里共婵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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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小说屋 www.xiaoshuoge.info) 天难得地晴了下来,朱歌知道,他该回去了。
朗次和月狼骑马相送,下了山,穿过山下的大森林,一直送到朱歌与朗次他们相遇的客栈。此时的客栈早已人走楼空,原来的积雪经过半天的太阳晒,似乎黏了一些,但没有要融化的意思。
“送君千里,终须一别,朱兄,我朗次能遇上你这样的好兄弟,真是大缘分!”朗次和朱歌的马并排走着,不缓不急。
“就到这吧,先不说朗次大哥能将箭法对朱歌倾囊相授,就单凭在朱歌困顿之时,朗次大哥你们出手相助,朱歌就觉得感激不尽了。”朱歌很真诚地说道,不得不说,朱歌一路上都有贵人相助,不然也走不到今天,这种人与人之间的热情与坦诚,在他所在的时代真的很难找到。
“哎!哪里话,朱兄这几天打的猎,块抵得上我们三个人打的猎那么多了,要说感谢,还得是我们感谢你呀!有了朱兄打的这些猎物,我们过冬时就能少宰几头牲口了”朗次爽朗地说道“我们说这些就见外了,扯得那么清就不是兄弟间该做的了,这样,几人我们有缘相识,你又叫我一声大哥,临行前我送你件玉石”朗次说着,从怀里掏出一块玉石,只见这玉石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加工,有大拇指大小,囫囵的一个,就像河里的卵石,形状有些像是一滴淡黄的水珠,在一头打了一个洞,穿上线,方便系挂。
朱歌双手接过玉石,一看,不由得感觉有些沉重,朱歌虽然不懂玉石,但是好坏还是分得清的,单看这色泽和纯净度,绝对是块上等的玉石,没想到这朗次大哥一出手,便如此大方,足以看出朗次对朱歌的重视。朱歌也不拒绝,将线绳拉开,往头上套下去,挂在了脖子上。
“多谢朗次大哥厚礼”朱歌感激的道,好感与信任,拿多少钱都买不来,这份情谊,着实让朱歌感动,朱歌顿了顿道“有道是礼尚往来,可惜小弟这次急着出门,也没有带什么拿得出手的,这样,小弟这里有一把匕首,跟随小弟多年,虽然不是什么神兵利器,但使着也还顺手”朱歌说着,拿出他在凤凰山用的那把战术匕首,双手递给了朗次。
朗次接过匕首,拿到手看了看,也是一阵惊讶,随即收到了随身的包里,然后一抱拳,对朱歌说道:“兄弟,一路顺风!”
“大哥,你多保重!”朱歌也是抱拳应道。
随即,各自调转马头,头也不回地奔去。
“朱哥哥,我们还会来这里吗?”坐在朱歌前面的剑儿问道。
“要是有缘分,还会遇到的!”朱歌回答“怎么,舍不得金花?”
“嗯,有点舍不得”剑儿点点头,忽然似乎是想到了什么,抬头问朱歌“朱哥哥,你喜欢的人在哪里,为什么她不跟你在一起?”
“一直在一起啊!”朱歌摸了摸剑儿的头,微笑道。
“在哪里?我没看见啊!”
“朱哥哥喜欢剑儿,剑儿不是跟我在一起吗?”朱歌满脸的胡子,笑起来特别好看。
“我是说……”
“驾!”朱歌如今的骑术大有精进,骑着一匹,还能拉着另外一匹的缰绳。这样,一匹马驮着朱歌的东西,一匹马载着朱歌和剑儿两人,这样一来,速度当然会加快不少。
愣是折腾了一个月,现在终于可以南下了,朱歌心中百感交集。不知道王雷回到益州了没有,如今就差他的雪莲花,他女儿的病也就能治好了,不过仔细想来,按照王雷描述的病症,这雪莲花真能治好她的女儿?
这天下午,朱歌和剑儿依旧住店,剑儿累了,被朱歌送去睡觉,朱歌独自在桌旁喝茶思索。
从来到这个世界,朱歌还没有认真地考虑过一些事情,仿佛一切都是一场梦,看不真切。从鲁买寨到关外,他的一切作为全凭本能,基本上浑浑噩噩,只是不断地找事情做来让自己感觉还活着。有时候他真的一遍遍怀疑,自己就真的这么穿越了?
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,朱歌就算是跟这个世界结下了仇。跟那些“夺宝奇兵”厮杀了一夜,许多人都被他弄死在丛林里。估计现在还有一部分人的尸体还找不到,那时候的朱歌还在战争的世界里,除了你死我活,再无其他。如果他真的知道自己穿越了,估计就不会杀人了,现在回想起来,那时候真的是被杀意冲昏了头脑,一夜的战斗,他就没见过对方使用热兵器当然,这件事不怪他,谁能一下子适应冰火两重天的感觉?
到了后来,他听说有个叫北极道长的人居然能算到他能来到这个世界,虽然有些不可思议,但是,他不得不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找这个玄之又玄的北极道长,人是没找到,却遇到一个叫陶以升的凤凰山土匪头子,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,这家伙居然也是穿越过来的,现在回味起来,怎么穿越这东西变得这么廉价了?像这样的事,一般都是世界未解之迷之类书刊里面谈论的东西,那些一个又一个的专家,大胆假设,从不求证,一副江湖浪中的派头,现在两个假设能碰到一起,还真是难得了。可是,虽然两个人都有惺惺相惜的感觉,但是,毕竟朱歌杀了他的两个手下,陶以升不是说要专心做个山大王吗?既然是这样,估计以后遇到了,说不定就是仇人了。
“哎……”朱歌叹了口气,不知不觉,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半年了,这半年来,朱歌都在不停地赶路,如今采到了雪莲花,似乎再也没有了追求,日子开始变得空荡荡的了。
不知王雷现在怎么样了,应该回到益州了吧,现在就差一朵雪莲花,他女儿的病也有了治愈的希望,也算是朱歌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唯一一件实事吧。王雷是朱歌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第一个朋友,也是一个值得结交的人,说不定以后,朱歌也弄上一亩三分地,过过平淡的生活,再娶个媳妇,生个孩子,也算是落地生根。
想到媳妇,朱歌不禁想起了一个身影,那个站在湖边,抚剑而立的素衣女子,连湖水都为她失色女人。或许,她已为人妇了吧!想到这里,朱歌不免有些伤感,不知道她的仇报了没有。
想着想着,想得越来越远,那些战友,在那一战之后会留下多少人?突击组可有人补充进来?他的位置现在由谁来代替,或许在他原来的世界里,他已经因公牺牲了吧。爸爸妈妈会怎么样?还有他那读高中的妹妹,今年也高三了,听说她要报考军校,不知道成绩会怎样。
现在比当兵更痛苦!,当兵了,只要没死,想去哪去哪,想见谁见谁,可如今,人活着,却跟一切有关的人都断了联系。
来到这个世界,朱歌最大的收获莫过于对性的的重新塑造了,想以前,朱歌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兵,除了他们的班长,谁都没服过,战场上,他们队的个个是屠夫,把敌人宰了嗷嗷叫。可是如今呢,啥都没了!经历了一些事情,让朱歌变得有些内敛。
这种感觉就像是从脑海里里生生地抽离了一件东西一样,一下子空落落的,又像是刚刚在南非的沙漠里跋涉,突然就到了冰天雪地的俄罗斯一般,让人淬不及防。
“易拉罐特别突击队,是精锐中的精锐!它就像是塞满烈性炸药的路边易拉罐一样,在敌人无所察觉时,给予最致命的一击!”朱歌记得刚刚进行集训的时候,他们的教官,也是后来他们的大队长,这样对他们说。
可是,在这个年代,还需要易拉罐吗?
不需要!
“我志愿加入中国GC党,拥护党的纲领,遵守党的章程……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身!”这是朱歌的入党宣誓。
“我志愿加入易拉罐特别突击队,严守国家秘密,消灭一切敌人,不怕艰苦,不怕牺牲……保卫国家,至死方休!”这是朱歌加入易拉罐特别突击队时的宣誓。
可是,这个国家,还是他宣誓效忠的国家吗?
不是!
“呼……”朱歌长吐一口烟,没有注意到旁边的人怪异的眼神。
但愿他们一切都好吧!班长徐卫国,鸟枪手欧阳允、韩蒙轩,爆破手王从明,突击手李维刚,刘岩……我的战友们!
但愿他们一切都好吧,妹妹,爸爸,妈妈,奶奶。
“呵呵……”朱歌不禁失笑,想起他那可爱的,调皮得能捅破天的妹妹朱颜。
“老哥,你说你当了五年的兵,还是二级士官,你该不会是在特殊部门工作吧!”
“老哥,我们班有个男孩特别像你,很有气质,而且也很喜欢军事,就是不爱搭理我……”
“老哥,今天我和班上的男同学打架了,是我先动的手,把他打成了熊猫眼,老师居然没有追究我,你说是怎么回事?”
“老哥,来跟我玩一局CF!”
……
“小颜啊小颜,哥哥不能看着你长大嫁人了,以后的路,再也没人罩着你了,你那刁蛮的脾气该改改了,不然以后怎么嫁的出去……”
朱歌心里默默地说着,眼角已经满是泪水。
“小二,给爷几个弄几个好酒好菜,伺候好了,爷我重重有赏,要是伺候不好,老子今天就将你的店给拆了!”突兀的声音响起,将朱歌从深深的回忆拉回了现实。
朱歌皱了皱眉头,转过头,独自喝茶。
他向往田园生活,但骨子里却不甘平庸,以后该做些什么?继续去参军?可是,这个帝国真的没有理由让他效忠,做个金庸小说里面那样的侠客?除暴安良,浪迹天涯?问题是所谓的武林和江湖,在他看来就是一个由朝廷控制的黑社会,他所接受的教育和文化高度,想要做出一番成绩来,注定是要与天下人为敌的。
陶以升是明智的,他甘愿扮演一个这个时代的人,然后融入进去,这或许就是后人的精神高度吧!而自己总与这个世界有格格不入的感觉。
如果什么都不想,那也没有这么多烦恼了,有句话说的很好,朱歌这是在自寻烦恼。
当然,一个人如果不思考,马上就会停滞不前,然后返归野蛮,脑子就会越来越笨,最终的结果就是变成一个能直立行走的野兽。
朱歌突然想起了朱震山,一个自称日光教教主的人。
这样也不错,没有了战争的负累,既然与以前的一切断开了联系,那就现定居下来,慢慢思考吧!
朱歌想到这里,停止了思考,停止了思念,这才发现手里的筷子此时只有一支了,朱歌苦笑着摇了摇头,刚刚想得太深了。
弯下腰,去捡掉在地上的筷子,突然,一个东西飞了过来,直奔朱歌的后脑勺。
此时的朱歌没有任何防备,等他发现不妙的时候,已经来不及躲闪了。
“啪!”的一声,飞来的是一只碗,撞在朱歌的头上,碎了,碎片落了一地。
“奶奶的,这是什么酒啊,这么难喝!”了个大大咧咧的声音传来。
朱歌脑袋一阵眩晕,定了定神,下意识地往后脑摸去,果然不出所料,流血了。平白无故受了这样的无妄之灾,朱歌顿时怒火中烧,眼睛盯着那个极为嚣张的身影。
丢碗的正是朱歌在思考时,大声嚷嚷的人,当时朱歌听他的语言就十分的不顺耳,但也不想去计较,没想到这人嚣张到这个地步了,砸个碗也这么目中无人。
“看什么看?找死啊?能让大爷的碗砸,那是你的福分!”那人看见朱歌捂着头,瞪着他,没有一点歉意,反而恶狠狠地对朱歌大声叫道。
这时,掌柜的听到动静,赶忙从内堂跑了出来,挡在就要发飙的朱歌身前,点头哈腰的道:“刘大爷,对不住,对不住,别生气,小的这就给你换酒,大家都是爷,就别为难小的了”掌柜的转过身,对着朱歌看了看,送去一个歉然的眼神,然后又转过身,不停地对那个姓刘的人弯腰点头。
“少来!”那人伸手一拳,打在了展柜的脸上,这一拳打得不轻,掌柜的双脚站不稳,向侧边滑了出去,撞上了邻桌,那木桌一下子被撞到了,上面的盘碟碗筷一下子摔到了地上,惊得那些食客纷纷往两边躲去,却没有一个人上前去看的,显然都认识这个姓刘的恶霸,这个恶霸或许还有一些背景。
“老子的钱不是这么好拿的”
“爹爹!”一个女孩的声音传来,就见一个大概十七八岁的女孩从一个角落跑了出来,“哇哇”地哭着,扶起倒在地上不省人事的掌柜,不断地向旁边的人传去求助的眼神,可是旁边的人都无奈地摇摇头,一脸悲愤地看着那对父女,默不作声。
“还有你,看什么看,活腻了?”那个姓刘的人打完人,揉着手,看见朱歌用冰冷的眼神看着他,似乎是天生缺根筋,对朱歌浑身的杀气熟视无睹,依旧趾高气昂地对朱歌说道。
“妈的,给老子打死他!”那个人看着朱歌依旧盯着他,厉声道。
他旁边的人似乎是经常与这个姓刘的恶霸狼狈为奸,或者本身就是他的打手,听到他一声令下,熟练地从各个方向向朱歌扑去,那动作整齐划一,显然是深谙此道。
旁边的人都长叹了口气,不由得为朱歌惋惜起来。
“嘭!”一声巨响传来,一个人影倒飞了出去,一下子摔在旁边的桌子上,顿时木削横飞。
观望的人顿时张大了嘴巴,半晌说不出话来,这个人,居然敢还手!
这人是谁?人称“肃州小霸王”刘焱,家里有良田万顷,他爹的哥哥是肃州刺史,更与朝廷里面的大官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,靠着这个后山,肃州城简直成了他的后院。平日里为非作歹,随心所欲,吃霸王餐还是轻的,要是耍起酒疯,动手打人,轻则伤经断骨,重则横死街头,要是看上哪家的姑娘有些姿色,注定要倒霉了,不出一日,必遭摧残。
人们气不过,但又怎样?告?往哪告?告诉他爹吗?
肃州城的人对他恨之入骨,但是都敢怒不敢言,只能暗暗祈祷祸事不要降临到他头上,有姑娘的人家,更是不敢让她们出来,生怕哪天就他糟蹋。
肃州城里的百姓心里都对他下过最恶毒的诅咒,可是坏人的命往往硬得很,如今还不是活生生的横行霸道,视人命如草芥。
如今看到朱歌还手,众人心里无不拍手称快,但同时也为朱歌担心起来:这不是脱了裤子坐石头上——以卵击石吗?
那些打手看见自己人被朱歌一拳轰飞了出去,顿时一愣,可朱歌根本没有给他们发愣的机会。
笑话!要是这样都能忍,朱歌就不是朱歌了,无论他如何不想与这个世界的人纠缠,但都欺到头上了,不把他们杀了就是最大的仁慈!
“嘭!”又一声巨响,一个人又倒飞了出去,撞在了墙上,接着又反弹回来,倒在了地上,一动不动,唯独双腿还在不停地颤抖。
紧接着,就是一阵“乒乒乓乓”的声音,那些扑上来的人要么被朱歌的拳头打飞,要么就被朱歌踢飞,反正没有一个人站了起来。
此时,刘焱也张大了嘴巴,他根本没有想到朱歌居然敢反抗,而且更没想到朱歌像打麻袋一样将他最得力的手下全部打飞了。
“你你你你你……”刘焱指着朱歌,说不出话来,下一刻,刘焱觉得眼前一花,朱歌就到了他的跟前,一只大手已经扣在了他的喉咙上。
刘焱想要挣扎,朱歌拇指微微用力,刘焱便“咔咔咔咔……”咳个不停,顿时不敢动了。
“嚣张啊!,继续嚣张啊!你信不信,老子手指一用力,就要了你的狗命!”朱歌盯着刘焱,牙缝里冷冷地蹦出了一句话。
“住手,你不能杀我,你可知道我爹是谁……”
“啪!”还没等刘焱说完,朱歌另一只手就一巴掌往刘焱脸上扇过去。
“哇……”刘焱条件反射地张开嘴,一颗牙齿就从嘴里吐了出来,接着,就是朱歌的反手一巴掌。
“啪、啪、啪、啪……”
周围的人呆呆地看着朱歌强悍的行为,一时间居然忘了动了。
只见刘焱的嘴巴不断有牙齿飞出,嘴里吐出的血被扇成了血雾,向两边飞去。
终于,朱歌停手了,此时刘焱的嘴巴简直就像是被压烂的西瓜,又肿又红,还有一些不知从哪里来的肉屑粘在脸上。
那些被朱歌轰飞的喽啰艰难地从地上爬了起来,正好看到这一幕,顿时如遭五雷轰顶,有几个甚至不知不觉尿了一地。
“完了!少爷被打成这样,回去一定会被狗活活咬死的!”这些人不约而同想到。
“滚!”朱歌一声大喝,说着提着刘焱的衣领,一脚踹在刘焱的屁股上,刘焱顿时像一个炮弹,直接被朱歌送出了客栈门,滚进了大街的人群里。
那些小喽啰这才反应过来,顿时嚎啕大哭,连滚带爬地往门外冲去!小说屋 www.xiaoshuoge.inf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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