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间道理书不尽,万里征程说不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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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小说屋 www.xiaoshuoge.info) “滚滚长江东逝水,浪花淘尽英雄,是非成败转头空,青山依旧在,几度夕阳红••••••”
一道雄浑的男低音在望不到尽头的土路上唱起,惊得路两旁歇息的乌鸦嘎嘎乱叫,扑腾着翅膀,往远处飞去。
这个骑着马,悠闲地唱着歌的人,便是朱歌了。
朱歌,人如其名,闲来无事就爱瞎哼哼,哼了这么多年,还是练出了一个好嗓子,可惜,自从进了部队,他除了破开喉咙地吼军歌,就再也没有唱过歌。
如今,王雷南下,他又变得孤身一人,不过他也倒喜欢这样,虽然说他也很害怕孤独,但是一走在人群中,又感觉到浑身不自在了。
一个人,想做什么就做什么,当然,朱歌只要能吃饱喝足,吼两嗓子就心满意足了,要是还有人听,给他喝声彩,那便是再好不过了。
与王雷分别也半月有余,这半个月,是朱歌过得最真实的时光,没有了任务,没有了逃亡,身上又带了足够的银子。当然,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,看着不再有灯光璀璨的城市,朱歌还会想起他的父母,想起他的妹妹,还有,庚柳那道一闪而逝的身影。
可是,现在不是黑夜。
正当朱歌唱的高兴的时候,身后却传来一道洪亮的声音:“前面兄台留步!前面兄台留步!”
或许是唱的太忘情了吧,过了许久,朱歌才转过头,对着身后骑着马赶来的一个中年人道:“您是在叫唤我吗?”
“正是”那男人一抱拳,御马跟上朱歌的步伐,两人并行而走。
“阁下可有事?”朱歌笑道。
“兄台之音,当如天籁,兄台之词,有如思之极处,恍然间,万年过矣。”那个男人一副很享受的样子,慢吞吞地道。
“呵呵,过奖了,只是照葫芦画瓢而已,算不得什么艺术,不过你所说的词曲意境,却是但之无愧的。”朱歌被人追捧,心里面当然有些高兴,但是这男人说的这么好听,倒是让他有些不好意思。
“不知兄台方才所唱之词曲,为何人所作?”那个男人继续问道。
“我亦不知,这首歌,是我师傅平时哼唱,我觉得好听,便学来了。”朱歌扯了个谎,道。
“我观兄台,气宇不凡,正气凛然,高师必是道深学精,不知是哪位高人哪?”男人似乎也是有些学问,见过些世面,不然的话也不会这么问了。
“哦,我师父乃是朱震山,日光教教主是也。”朱歌发现这个身份其实很好用,在这个年头,行走江湖,确实需要一个身份,不然遇到像今天这样的情况,朱歌还要伤精费神大编特编,在漫长的路上,能有个人聊天确实是不错的,更何况,人家抬举,朱歌就将日光教抬出来,指不定什么时候,朱歌真会去日光教住下来,反正回不去了,过一把武林隐也不错不是?
“日光教?朱震山?”男人捋捋胡子,困惑地想了想,可是绞尽脑汁都没有想起来是谁,那就是不认识了。
“哎,看来是我愚昧了,想必高师也是一个世外高人,高师的大名,却是不曾听说。”男人无奈地笑了笑。
“哦,这个不奇怪,我师父在深山里隐居二十多年了,我是他的亲传弟子。”朱歌笑了笑,却是用武侠小说里面的桥段继续忽悠。
“不知高师都教些什么,能教出兄台这样的高人,真是让人敬仰。”男人问道。
“哦,平日里,我师父就教我一些琴棋书画,诗书礼乐,天文地理,还有兵法武功之类的。”朱歌尽量把他能想到的词语一个劲地说了出来。
“嘶~”这个男人倒吸一口冷气,惊讶地问道:“都是高师一人所授?”
“是啊!”朱歌觉得很正常,武侠小说里面那些隐世高手,那个不是身怀十八般武艺?朱歌或许没有想到,他所在的世界,不是武侠小说!或许是心理原因吧,其实在朱歌的潜意识里,他还不属于这个世界,这个世界,终究让他有一种虚幻感。
“哈哈哈,原本以为,我秦武二十年寒窗苦读,无论如何能闯出一片天地来,光宗耀祖,想不到,山外有山,人外有人••••••”这个叫秦武的男人听到朱歌的话,一时间变得有些神经质起来。
“这位大哥,你没事吧?”朱歌关切地问了一下在身旁狂笑的秦武。
“哦,哈哈,恕我失态,兄台有所不知啊,我秦武五岁练琴,九岁练剑十五岁研读兵书,这些年一直在巩固练习,推演战术,本以为能在天下足以自傲,未曾想,刚欲到京城谋个一官半职,”却是遇上了兄台,顿时感到如梦方醒,自愧不如啊。
“这话说得,不说秦兄如何有文才武略,单是你这二十年的勤学苦练,不敢说天下第一,能有一番大作为却是不假,何必如此妄自菲薄呢?”朱歌听了,不禁感到自己吹大发了,自己七岁上的小学,跟秦武比起来,那是差了远了,现在倒好,吹了个牛皮,却是要让一个人才倍受打击啊,不过细想起来,朱歌也没有什么觉得奇怪的,从小学到大学,上面所说的那些技能,朱歌倒也是当之无愧地学会了。
“哎,此言差矣,方才听兄台一曲高歌,才焕然自悟,这么多年,我还差了一样东西!”秦武说道。
“差了什么?”朱歌也觉得好奇。
“返璞归真,怡然自得!”秦武毫不犹豫地说道。
“哦!”朱歌拱拱手,算是受教了,不由得有些汗颜,当年自己读书时,都是他老妈求着他读,看到前面这个秦武,不仅勤学苦练,还要自省自悟,不由得想起陶以升对他说的那句话:朱歌所在的年代,是中国人精神素质最差的年代,文化一度落入低谷,看来一点都没错啊。
“还不知兄台尊姓大名?”秦武拱手还礼,问道。
“我姓朱,单名单名一个歌字,很高兴认识你!”朱歌对秦武说道。
“能与朱兄这等高人相识,亦是我的荣幸!”秦武亦道,接着表情略显惭愧:“虽是认识不久,秦某却是有个不情之请,还望朱兄成全在下。”
“哦,什么事但说无妨,只要朱歌能做到的,当会尽力而为。”朱歌看着秦武的样子,也倒不担心他会有什么过分的要求,有道是发扬雷锋。
“还望朱兄能将秦某引荐給高师,秦某欲再苦修几年,方能达到心中所想,儿时所愿。”秦武坚定地请求道。
“呃,秦兄不是要去京城求职吗?”朱歌一惊,这人都这样了,还要学!
“吾辈要国强,必要严于律己,不留瑕疵,方能称雄天下;吾辈要国强,必要一丝不苟,精益求精,方能不愧对先辈;吾辈要国强,必要时常远虑,胸怀四方,方能屹立千秋万世!”听到朱歌的提问,秦武慷慨激昂,又像是对自己说,又像是对朱歌说,脸上透出一股坚韧之神,让朱歌莫不震撼!
“好!”朱歌不由得点点头,光是这句话,这种精神,就值得朱歌敬佩!
朱歌从怀里掏出一块铜牌,正是第二次遇到朱震山时,朱震山给他的。
“秦兄拿着这个牌子,直接去九鲤湖找我师父,就说是他的大弟子的朋友,我师父应该不会为难你。”朱歌将铜牌递给秦武,心里却不由得想起那个莫名奇妙的中年人起来。
“多谢!”秦武一拱手,双手接过铜牌,而后又疑惑地问道:“不知朱兄此次北上,却是为何?也是到京城谋官?”
“不不,我是要去天山做些事,过不久也会去九鲤湖的,秦兄可先行一步,过不了几个月,我也会回去。”朱歌道。
“哎,遇到朱兄,本该痛饮一番,然朱兄有要事要做,秦某也是求师心切,这样,你我二人做个约定,几个月后你到了九鲤湖,我请你痛饮一番,可否?”秦武拿到铜牌,心里感到无比激动,就恨不得长双翅膀,飞到九鲤湖了。
“好!就这么办!”朱歌也很爽快。
“即是如此,,秦某便要南下而去了,就此告辞!”秦武说着,调转马头,再次拱手,便留下一道烟尘,扬长而去。
朱歌摇摇头,叹道:“这便是人生啊,想不到短短十多分钟,居然认识了这么一个人,梦啊,梦!”
“不过话又说回来了,这九鲤湖在什么地方?”朱歌从包里翻出王雷给他的“抽象地图”找了又找,最后还是没有找到。
“哎,算了算了,以后慢慢找。”
朱歌收起抽象地图,这地图是王雷前几年走南闯北画下来的,虽然比不上朱歌手里的军事地图精确,但是好歹也告诉他一些重要的地点与方位,至少走在这片天地,不会迷路了。
时间总是过的快的,一转眼间,又是到了傍晚,一条细长的小道上,一个骑着马的身影被拉得老长老长,大马的后面,扬起一道灰尘,像是一道风,向一个正在升起炊烟的小城延长而去。
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快三个月了,如今随着北上,天气越来越凉,一些树叶,开始变黄。
好在,过了长安城,地势也越加平坦起来,河流也逐渐变少,这使得朱歌的速度也变得快了许多。
顺着洛水奔驰了数天,朱歌便到了灵州。万里长城遥遥在望。朱歌在这个城里逗留了两天,买了几件厚厚的皮衣,头上的头发也长了出来,此时正是不长不短的时候,为了不引起别人注意,朱歌也没有把头发剪去,估计过不了多久,朱歌就真的像个古人一样,披着长长的头发,每天早上起来,还要梳理十多分钟的头发吧!
身上的钱财用了不少,朱歌不得不拿些东西来当,当然,许多朱歌时代带来的东西,都变得无比珍惜,这一次,朱歌当了一块钱的人民币,当时朱歌绘声绘色地向当铺老板讲述,这是一幅多么难得可贵的画,甚至扯上了神话时代,说到了神仙,反正,最后朱歌在当铺老板占了大便宜的眼神中,扛走了五千两银子。
朱歌又买了一些装水的兽皮袋,买了一辆马车,请铁匠打了一把刀,买了两副弓箭,因为在朱歌的记忆中,过了长城,总是多战乱纷争,虽然说手里面有更加直接的杀人武器,但是朱歌却并不想用,一来,子弹是打一发少一发,二来,陶以升对他说的话也让他深有感触,他是男人,他有他的骄傲,特别是那句“就当是做一场武林梦”让朱歌感触最深。或许,朱歌该接受穿越的现实了。
“做一个剑客,一个大侠!”朱歌在想了很久之后,说出了一句纯洁得近乎幼稚的话。
穿过了长城,天气越发变得凉快起来,朱歌整天骑在马车上,不时哼着小曲,长时间一个人的旅程,很容易让人变得孤僻,眼前的景色已经慢慢由黄色主导,透露出一种大气,一种厚重,如果说大海能让人的心情变的激昂的话,那厚重的土地,便会让人有着无数的思考,牵着人的思想,走得很远很远。
这一天,风尘仆仆的朱歌来到一家路边的饭馆,却被旁边座位上的谈话引起了兴趣。
只见一个虎背熊腰的大汉对着旁边的一个人说:“兄弟,此番下南诏,却是看到了一些稀奇事。”
“哦,什么稀奇事?”一旁的人也被吸引了注意力,一个个伸长脖子问道。
“这事,还跟一年前,北极道长的话有关。”大胡子看见吊足了众人的口味,卖了个关子。
“嗨,谁不知道啊!估计是那个老道人瞎编滥造吧。”
“此言差矣!凭北极道长的声望,倒还不不会做出这等事”见到众人这么说,大汉郑重其事地说道。
“怎么,熊胡子,难道真的有定邦这个宝物?”一个人问道。
朱歌轻轻一笑,南诏发生的事,终究是比他快上一步,传到了这里,其实先前朱歌还在一直躲躲藏藏,吸引各路的人,直到与庚柳在一个破庙养了半个月的伤之后,朱歌却是结束了这场听起来奇怪无比的任务。他也想知道,后来究竟怎么样了,因为一路上发生的种种,让他实在没有精力去打听这些事情。
“怎么没有,据说,这个东西还是个活物!”大汉又一次爆料。
“哎,熊胡子,什么是据说,难道你又拿那些道听途说的话来诓我们?”
“哎,要是我亲眼看见,恐怕今日就没命来这里坐着喝茶了!”大汉大口喝了一口茶:“那些前去抢夺宝物的人,一夜间就被那宝物杀了十有七八,凭我这点能耐,上去岂不是找死!”
“好啊,熊胡子倒是终于说了一句实话!哈哈哈哈”一个人插嘴道,使得众人也跟着笑了起来。
“哎,我说你们是什么意思!难道我哪一次说的不对?”那大汉听到众人发笑,不由得有些气短。
“哎,快说说,那是什么宝物!”一个人等不及了,问道。
“据说,宝物其实是一套仙衣,人穿上去后,战力无边,又有人说,那是林子里的妖怪修炼成人形,拥有无边的法力,总之,无论如何,活下来的人说,那宝物是一个人形的,绿色的怪物!”大汉听到有人迫不及待,很有经验地说道,看来平日里也是一个活体报纸。
“怎么会是人形的嘛!我看那仙衣的说法更为贴切!一定是有人先得到了‘定邦’于是才大开杀戒呢!”一个人听罢,说出了他的猜想。
“可不是吗”大汉见有人接他的话,很是高兴,继续说道“后来这人形怪物便冲出了夷人的村落,往北逃来,可是你说怪不怪,那人形怪物还会口吐人言,躲到林子里,你根本找不到,就像是附身在树木上一般。”
“那一定是人了,一定是得到了仙衣才变成那样!”
“非也非也!”那大汉道:“孟大侠你们认识吧!那孟大侠便是见过了那怪物杀人,据说不见出手,只是拿起物件遥遥对人一指,便发出道道惊雷,数个武林高手,转眼间便丧命当场!”
“那孟大侠为何无恙?难道他能敌过那怪物?”
“非也”大汉摇摇头,否定别人的话,让他有一种很有威望,很聪明的感觉“据说,此次孟大侠是带着正派十八教的弟子前去观摩历练的,没有参与抢夺,于是那怪物便没有取他性命。”
朱歌听罢,心里暗道,这应该就是在怪圈里打死抢我步枪的“那一段”了。
“哦,这怪物还能分敌友,恐怕不是凡人!肉眼凡胎怎么能看得出谁对他不利呢?”有人发表了他的看法。
“可不是吗?”大汉道:“所以,这宝物到底是人是妖,至今没个定论,是活物还是仙衣,也无从知晓,只是武林中人都纷纷说道,要是真能得到这件宝物,内可兴国,外可定邦,却是当之无愧的!”
“熊胡子,你说了半天,你可知道呐怪物到底长什么样?”一个人不耐烦地道。
“据说,这怪物身高八丈,眼似灯笼,力可撼山,声可碎河,走起路来只见残影,躲进林间瞬息不见!”大汉边说,边比划着,仿佛这怪物就在眼前一样!
“胡扯!上次你说在吐蕃见到的神仙,不也是这样的吗?”众人听罢,都觉得被这大汉忽悠了。
“咳咳!这位大哥,后来这怪物是去哪里了,被哪一班人抢去了?”朱歌边暗暗忍住笑,边问道,这大哥也太能扯了,虽然说的都不假,但是在他嘴里说出来就像是讲别人的故事一样,特别是描述他样子那一段,硬是差点让朱歌将茶水喷了出来。
“这位兄弟问得好!”那大汉意犹未尽,道:“后来这怪物一路北上,却是有人见过他出来晒了几次太阳,后来便失去了踪影,有人说是在北上途中,被人秘密收了,更有人说••••••”
这时大汉看看四周,不说话了。
“说什么呀,快说快说!”一些急性的人,用力地拍了拍大汉的肩膀。
“呵呵,这个不好说,你们想想,这么厉害的东西,谁最想得到啊?肯定是那些人呀!”
“哦~~~”众人恍然大悟的样子,接着便一哄而散。
“唉唉哎,我说你们,听了这么多新鲜事儿,也不给我付付茶钱!”大汉见众人散去,不由得气急败坏。
“我说熊大胡子,你又来忽悠人了吧!”这时,一个老人出现在大汉的旁边,却是这家店的掌柜。
“哦,钱老板!”大汉一转头,随即拱拱手,笑眯眯地道。
“你的茶钱就免了”老人说道,随即用低不可闻的声音继续说“下一次有新鲜事,来我这里说便行。”
朱歌的耳力何其惊人,当然也听到了老人后半句,不由得恍然大悟:搞促销啊!因为此时,店里的人比方才多了一倍有余,这些人都是原住居民,平日里行程不过三里地,有了新鲜事都爱听,可是进了店又不好干听着,于是或多或少都要消费一点,这老人,果然不愧是老人呐!
这只是朱歌行程上的一段小插曲,更多时候他都是在赶路。
俗话说,读万卷书,行万里路,但是路上的所见所闻,又岂是万卷书能写得尽的,至少,朱歌是这么想的。一路走来,所见、所闻、所想,很多东西都很难用文字来表达,但是人变的越来越开阔,这是没有争议的,至于读万卷书,是不是能让人变得开阔,这就无从知晓了。
气温由凉转冷,朱歌穿上了厚厚的皮大衣,走过了一个个村庄,看到了路边的尸骨,也看到了孤苦伶仃,翘首远望的老人。总之,朱歌走得越来越远,秋天也越来越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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