纵使天地变,此情万古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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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小说屋 www.xiaoshuoge.info)    朱歌就在这样一片喧闹中离开了小寨,离开了南诏,在众目睽睽之下向中原挺进。

    当那些汉人追上他时,朱歌早已改头换面,变成了一个在大道上拉着毛驴驼柴的农夫,不断有汉人与他擦肩而过,有时会有人停下来,看看他,然后在一阵喝骂中,卷起漫天的尘土,扬长而去。

    最终,汉人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,他们跟丢了!再也见不到那个浑身绿色的宝物了。

    众人不禁一阵纳闷,就算是鬼,在这么多人的追踪下,也应该现形了,可如今这朱歌就如同人间蒸发,自从在集市上看到一眼,便不见了踪影。

    “定是那些贼人迷惑人的,宝物招摇过市,然后回到了南诏!”有人做出这样的推断。

    很快,这个说法便流传起来,追赶的人准备火速回南诏,然就在此时,有人看到山上的一块大石头上,那宝物正躺在石头上晒太阳,很多人都看到了那一幕,便纷纷追下去,那绿色的人看见人来追他,一眨眼跳进了密林中,不见了踪影。

    接下来的时间里,朱歌和众人玩着猫捉老鼠的游戏,不断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,不断地消失在人们的眼前,离南诏是越来越远了。

    这回,人们都信了,宝物出了南诏,全天下各个势力都派出了探子到处寻找,可是,当人们最后在一处水边见到他后,再也找不到他的踪迹了。

    南诏,鲁买寨,李大侠家里。

    “师兄,铃儿可能真的走了。”铃儿的母亲黯然神伤道。

    “天意啊,该来的,终究挡不住,看来,我们也要走了,我们终究与平平静静的生活无缘啊!”李大侠仰天长叹。

    第二天,李大侠正式向长老告别,长老知道无法再挽留他们,号召全寨杀鸡宰羊,设宴为李大侠一家送行。

    “再见了,善良的人们!”李大侠最后远远地回头看了看寨子,带着全家人上路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离开寨子快一个月了,朱歌将那些人引出了南诏,现在为止,还能看到不断有人影在林间晃动,而他此时穿着一件汉人的衣服,骑在一匹大马上,背包和衣物都装在两个小木箱子里,让马驮着。一路上,遇到茶馆客栈,他便会驻足,去喝上一杯茶,顺便听着过路的人的交谈,南下的人数远远超出了朱歌的想象,不断能看到各派之间发生冲突,刀光剑影,让朱歌一阵沉默。在茶馆客栈里面,听着各色的路人交谈,能让朱歌得到很多有用的信息,只要听到汉人怀疑朱歌回南诏的消息,朱歌就会适时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。

    现在,那些汉人谈论的不再是朱歌回南诏,而是猜测朱歌会出现在哪里,因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,人们已经失去他的足迹了。

    这一天,朱歌骑马走在大路上,耐不住寂寞,轻声地哼起了歌来。

    就在朱歌自我陶醉的时候,一个人骑着马从他身边飞驰而过。

    “啪嗒”那人匆匆而过,一块玉佩掉到了地上,一阵血腥味传进朱歌的鼻子里,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他,对这个味道太敏感了。

    朱歌皱着眉头,下马捡起那块玉佩,发现是一块精美的玉,几乎没有瑕眦,上面雕刻着一对鸳鸯,栩栩如生,背面刻着几个古字,朱歌不认识。

    这么一块玉,不说以后,现在这个年代也应该很值钱吧。本来朱歌不想还的,不想节外生枝,但是闻到那人身上一股血腥味,他又实在不忍心趁人之危,于是边叫站住,边策马追赶。

    那人跑得很快,朱歌不断拍着马屁股,不断叫唤前面的人,可那人就像没有听见。就这样两人翻过了几座山头,终于前面的马似乎是跑不动了,慢了下来。

    朱歌长舒一口气:“前面的老兄……”

    朱歌话还没说完,但见那人一转身,一把寒光闪闪的剑就从腰下刺了出来,直刺向朱歌的小腹。

    朱歌没有准备,避过剑锋,翻下了马,那人一击未中,便顺势往下斩来,想要将朱歌劈了,朱歌怎能让他得逞,避过几次砍杀,从地上捡起一根粗大的木棍挡住那人疯狂的砍杀,但是那人居高临下,朱歌很是吃亏,但见朱歌突然蹲下,单手撑地,手上的木棍狠狠地抽在马腿上,那马腿当场折断,马一吃痛,倒了下去,那人也翻下了马,先前一滚,手里的剑刺向朱歌。

    朱歌不知这人为何无缘无故对他打杀,要是说他暴露了,那不可能,除非神仙来了,并且此人的刀法杂乱无章,劈刺间露出许多空档,而且每一刀的力道都不同,砍得棍子深深浅浅的痕迹,要是朱歌想杀他,一棍子敲下保证他脑袋开花,经验丰富的朱歌知道,此人是刚刚结束一场惨烈的拼斗,直到现在还杀红了眼。

    朱歌是个军医,对心理学和精神病学研究了不少,他出于本能,想要尝试唤醒这个人,要是他还要砍朱歌,朱歌肯定会二话不说一棍子打死他。

    “大侠,你有完没完,看看我是你要杀的人吗!”朱歌几大步退后将棍子丢在一旁。

    那人停了下来,紧张地看着朱歌,脸上一阵惨白,她问道:“你不是那狗贼的鹰犬?”

    “我连你说的那狗贼是谁都不知道,鹰犬个屁啊!”朱歌暗暗咬牙,这人居然是一个女的,说话细声细气的,没想到她的力气还蛮大的。

    “即是如此,阁下追赶我是何意,难道你也想落井下石?”那女的紧张的看着朱歌,手里的剑握得紧紧的。

    “说你的鸟,你的东西掉了,我是来还你东西的”朱歌说着,将手里的玉佩丢给了那个女人。

    那女的接住玉佩,看了看,确定是她的,便把玉佩放入怀中,说道:“多谢……”

    话还没说完,头一低,居然昏了过去。

    朱歌赶忙上去将这女的扶住,翻开眼皮查看:“还真的晕了,没事你瞎砍什么,看在你这该死的马被我废了的份上,拉你一把吧!”

    大概走了五里路,一个小镇便出现在眼前,朱歌找了一个客栈,将这个女的安顿好,总不能把一个姑娘家丢在荒郊野外吧!

    “小二,你找几个人,我的马在路上跑折腿了,就在前面两公里左右,想办法把它弄回来,钱不是问题!”朱歌招来一个伙计,对他吩咐道。

    “这位客官,您先歇息,我这就找人将您的马运回来”店小二是个伶俐的人,立马答应“只是不知道客官说的两公里是多长的路,一天能否走完?”

    “呃,不远不远,就五里路,有劳了!”朱歌赶忙答道。

    “好的客官,马上给您运到!”店小二走出了朱歌的房门。

    朱歌转身看了看躺在床上的女人,走了出去,去楼下喝茶去了。

    不一会儿,一群人风风火火地闯进客栈。一进门就大声嚷嚷:“小二,给我们几个爷端几杯茶!”接着,又点了好几盘牛肉,一群人坐在临近朱歌的桌子,菜一端上,就大口大口地嚼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大哥,那个贱货怎能逃得如此之快,一夜间居然就不见了踪影!”一个全身肌肉的大胡子低声说道。

    “小声一些,担心隔墙有耳,如今不能得知那人是否还有后手,昨晚我们几百人围攻都让她跑了,好不容易得到她的行踪,若是让她的人听到,逃了,如何是好?”一个消瘦的人在旁边悄悄说道,两眼不时四处瞟,如同夜行的猫。

    朱歌坐在他们旁边,当然能听到他们的谈话,虽然不能确定,但bajiu不离十,这群人就是奔楼上的女人来的,他没有说话,现在他只是这个世界的过客,等到那女的醒来,就各走各路各找各妈,至于与旁边的几个人有什么恩怨,那就不是朱歌能管的了,不过现在那女的在他手上,他倒是有责任保护她的周全,安静是最好的选择。这是朱歌的原则,无论是谁的东西,交到他手里保管,哪怕是一秒,他都会尽全力守护。虽然说这个素不相识的女人不是人物,但道理是一样的。

    几个人匆匆吃完,就走了出去,上马继续追赶,在古道上扬起一阵阵尘沙••••••

    楼上的女人还没醒,高度紧张的战斗和一夜的亡命逃生,一旦睡下便梦呓不断,总是不见醒来,朱歌听着女人断断续续的梦话,朱歌能猜到这个女人的悲惨,他的家人很有可能被人杀了,结合路过的那群追踪者的话来看,这女的是家里的保镖舍生送她逃出来的。

    虽然此刻天地变了,但是朱歌没有变,这也是朱歌为何没有将这女的留下,然后一走了之的原因,就在路上闻到她身上浓浓的血腥味开始,他的潜意识里面就决定帮她,只是他自己没有意识到而已。

    朱歌慢慢地喝着茶,等待那女的醒来,虽然他自己的事无比紧急,但是他也知道,估计最后也没有什么结果,穿越这个问题,连他年代的科学家都不能有完整的理论体系,朱歌前去,只是坚持着不放弃的原则,哪怕这点希望为零,但是只要有可能他也要试试。

    “客官,您的马给拉运到了”店小二的话打断了朱歌的沉思。

    “哦,多谢了!”朱歌起身,跟随店小二前去查看,那匹马已经躺在了地上,不断试图站起来,但是因为后腿的骨头断裂,一用力就吃痛,不断嘶鸣着,显得很无助。

    “小二,这马腿能医好吗?”朱歌问道。

    “回这位客官,伤的太重,就算接上了骨头,也不可奔跑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就先这样摆着,等这匹马的主人醒来,再做打算。”说着,给了店小二两颗银锭子,也不知道够不够,那店小二接过银子,连连道谢,叫几个人将马运到圈里好生饲养,然后点头哈腰地送朱歌回客栈。

    朱歌不禁感慨:无论在什么地方,钱这个东西••••••

    这样,朱歌在客栈里呆了一天,待到下午五六点时,那女人还没醒,朱歌叫了几个菜,独自吃了。

    这一天的黄昏很美,天边的火烧云将整个客栈都映得通红,不少旅客都走出了客栈,去享受劳累旅途上的一线风景。不少人诗兴大发,看着眼前的景色,吟诗作对,朱歌没那雅兴,也没那能力,就静静地欣赏着眼前的情、景、人。

    这时,朱歌听到身后有异动,转过身,看见是那女人出了房门,正往楼下走来,眼睛盯着朱歌,一言不发。

    朱歌向她点头示意,善意地看着她。

    女人来到朱歌面前,施了一个大礼,道:“多谢大侠仗义相助,小女子感激不尽!”

    “没事,举手之劳,肚子饿了吧,先吃点东西。”朱歌叫小二收走碗碟,重新摆上一桌饭菜。

    “不知大侠尊姓大名,小女子日后定当厚报!”这女的倒也爽快,坐了下来,经过一天的休息,精神终于恢复正常了,才感觉到肚子实在是太饿。

    “哦,我叫雷锋”朱歌答道“你呢?你的这个••••••芳名••••••对,芳名是什么?”

    “小女子姓庚,名柳,字知秋,多谢雷大侠相助,庚柳没齿难忘!”庚柳很认真地答道。

    “哦,这位小姐不必如此,我说了只是举手之劳,只是你的马可能没法跑了。”朱歌也认真地说道。

    “无妨,到集市上买一匹便是,庚柳若是没有大侠相助,恐怕早已抛尸荒野。”庚柳说着,顾不上斯文,大口大口地吃饭。

    朱歌知道,庚柳一直在与他客套,将自己的悲伤和仇恨很好地掩饰起来,朱歌也不愿捅破,毕竟这不是三言两语能疏导的,就算手刃了仇人,亲人也不会活过来;再者,朱歌也不知道其中的是非,也不愿贸然与之太多交集,部队里吃饭时不说话,朱歌习惯了,于是他就静静地看着庚柳吃。

    “敢问雷大侠,我哪里不和?”庚柳被看了心里发毛,抬头问朱歌。

    “哦,没什么,我吃饱了,看着你吃,你慢慢吃吧,追你的那些人今天就走了。”朱歌也觉得不自在,据说古代的人非常讲究男女间的关系,这样看着她,恐怕是失礼了。

    “雷大侠知晓庚柳之事?”庚柳皱着眉头。

    “你一天地说梦话,再加上今天中午来的那些人的话,我能猜出一二。”朱歌答道。

    “让雷大侠见笑了,我吃完就走,不会再劳烦雷大侠了!”庚柳眼里闪过一丝光,说道。

    “连夜要走吗?据说那些人能查到你的行踪,夜晚赶路危险太大了吧。”朱歌善意提醒。

    “性命有危,家仇难报,顾不得这些”庚柳说着,就站了起来,对朱歌抱拳“多谢雷大侠相助,他日定当厚报,告辞!”说着上楼去拿她的随身物品,下楼给了掌柜几两银子,付了饭钱,顺便买了一匹马,消失在夜幕中。

    朱歌没有阻拦,既然她醒了,执意要走,那便让她走,其中的利害他已经说过了,朱歌问心无愧。

    晚霞逐渐变成了黑烟,圆圆的月亮从东边升起,没有电灯的世界天一暗下来就进入了沉睡,朱歌也没有心情去赏月,上楼洗个脚,睡觉去了。

    第二天一大早,朱歌与掌柜的买了一些饼,匆匆上路。据说这前面一百里有一个大城,朱歌要争取在太黑前赶到,否则,又要搭帐篷了,虽说对于他来说,在野外搭帐篷如同家常便饭,但是能睡床,谁会睡地铺?

    朱歌将受伤的马卖给了客栈的老板,卖了一锭银子,成色还没有朱歌的好,朱歌这才知道为何昨天的店小二这么跟他客气了。

    朱歌一路骑着马,快速走在山道间,据他看来,走了这么长时间还在云贵高原的范围,他想抄近路,但是没有详细的地图,走错了就相当的麻烦,虽然大方向不会错,但是走进一个深达千里的大森林,而且到处是狼群猛虎,朱歌也不敢保证很轻松地走过,再者,据朱歌了解,西藏现在还不在版图以内,要是进了他们的势力范围,会很麻烦的。

    不知不觉间,已是正午,朱歌掏出了一块饼,使劲地啃着,这个年头制糖工业还不发达,这饼里面也只有些许辣椒酸菜,不过在朱歌嘴里,这玩意比老鼠肉强多了。

    一路上倒也可以观风赏景,唐代的人口密度远远没有朱歌所在年代的大,而且最大的不同在于,这山路上看不到任何塑料制品,山上鸟兽众多,一到晚上便黑灯瞎火,人们都早早地睡觉了。

    夏天的中午还是比较闷热的,朱歌走着走着,遇到了一条河流,从山间穿过的河流形成了一道道瀑布,瀑布下面便是一些巨大的深潭。水流清澈无比,甚至可以看到山中的鸟兽到河边饮水,河的两边都有一片草地,一群野生动物犹如圈养的牛羊在河边吃草,听着哗哗的水流声,朱歌二话没说,把马栓在路边,从背囊中取出香皂和毛巾,跑到一处水潭前,脱了衣服裤子就跳了下去。

    “哦••••••爽死我啦!”朱歌扎了一个猛子,很久才露出了头,大喊道,惊得水边的野兽都纷纷跑进树林里去了。

    朱歌从来到这个世界到现在,还真的没洗过澡,如今见到这么适合洗澡的地形,他心情大好,用香皂将身上的“野味”一点点洗净。

    洗完澡,朱歌精神一振,牵着马到他洗澡的上游喝了水,便继续赶路,一路上军歌嘹亮,惹得群狼阵阵嚎叫。

    一路无话,到了下午,路上的行人和村庄都多了起来,朱歌知道,他快到那座城池了。

    (未完待续)小说屋 www.xiaoshuoge.inf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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